一、藏品入藏标准:
1、符合磐石市博物馆的特点,符合展览需求。
2、由我馆组成的征集人员组成小组寻找符合我馆的相关藏品制定拟征集清单。
3、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历史价值等,反应历史、生活,有意义的藏品。
4、符合文化和旅游局的征集规定,并获得同意的藏品。
5、符合我馆入藏条件并保证能做好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二、入藏程序
1、根据本馆征集文物的需求,寻找文物线索,将拟征集文物清单、资金使用等情况上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经藏家自报价格、第三方就地评估和专家鉴定真伪、价格三个流程,最终决定拟征集藏品的数量和价格,将不符合要求的藏品退还藏家。进过最终确定后,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相关文件,审批通过同意征集并做好经费调拨等工作。
3、本馆实施政府采购、签订收购合同、办理支付手续。
4、征集人员、文物保管人员与藏家办理藏品移交手续,由账管员填写藏品入馆凭证。
5、由库管员做好所征集文物的详细信息采集,登记在册并记录到电子账本。
6、藏品入库前,根据不同藏品的质地做好藏品的清理、维护等工作。
7、根据我馆藏品的分类情况,库管员将相应的藏品分别放入不同的库房,进行分类管理。
注:以上文物入库管理办法仅适用于政府采购的方式,如果遇到无偿捐赠的情况则要上报办公室请法人签字同意,邀请专家鉴定后,方可办理文物入馆手续:填写入馆凭证、信息采集、分类入库。
磐石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流程
文物征集工作小组——→确定文物征集对象——→文物征集鉴定委员——→两名以上专家出具初步鉴定——→保管部确定拟征集文物明细——→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文物征集程序——→经过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估价、鉴定流程后——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我馆与相关人员签订合同——→财务科支付文物或资料奖金或征集费——→办理文物入馆手续/保管部向文物捐赠人颁发收藏证